大多数警察部队几十年前就禁止向行驶中的车辆开枪,拜登在2022年要求ICE也这样做。那么,为什么这还没有成为政策?

(SeaPRwire) –   在一名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官员在车内开枪打死一名37岁的母亲后,明尼阿波利斯再次成为围绕执法部门暴力的辩论焦点。

这起事件迅速引发了相互对立的叙述。特朗普政府官员,而。

这次枪击事件也可能促使对警官的以及他们向行驶中的车辆开枪的问题。执法部门最近出现了一种趋势,即制定禁止此类枪击的政策。这是一项政策转变,它。

几十年前,其警官被禁止向行驶中的车辆开枪。这导致了,而没有让警官面临更大的危险。

关于致命武力的辩论常常充满争议,但正如我在中指出的,在很大程度上,有一点是共识:警务应体现对珍视人类生命和优先保护生命的承诺。许多警察部门采纳的都支持这一原则。

然而,正如在明尼阿波利斯一样,有争议的执法杀戮事件仍在继续发生。并非所有机构都实施了禁止向车辆开枪的规定。即使在已经实施的机构中,一些政策也薄弱或模糊。

此外,法律中大多没有明确禁止向车辆开枪的规定,这意味着对似乎违反部门政策的司机致命枪击负责的警官仍然经常。

就ICE而言,它是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一部分,其关于向行驶中车辆开枪的——与许多警察机构不同——缺乏明确指示警官在可行的情况下避开行驶中车辆的规定。这是一个与警务中的相悖的疏忽。

ICE关于向行驶中车辆开枪的政策

ICE的禁止其警官“向行驶中车辆的驾驶员开枪”,除非有必要阻止严重威胁。该政策明确指出,不应“仅仅为了阻止逃跑嫌疑人逃脱”而使用致命武力。

这一点与评估明尼阿波利斯的致命枪击事件有关。试图打开Good驾驶的车辆的车门,而另一名警官在她试图驾车离开时似乎站在车辆前方。

仅仅为了阻止司机逃跑而开枪将违反机构政策,并且显然与优先保护生命的原则不符。

然而,ICE的政策缺乏明确指示其警官在可行的情况下避开行驶中车辆的规定。相比之下,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明确指出,如果警官可以通过“避开车辆路径”来保护自己,就不应向车辆开枪。

值得注意的是,乔·拜登总统发布了一项,要求联邦执法机构——如ICE——采纳“等同于或超过”美国司法部政策要求的武力使用政策。

尽管有这项命令,但避开行驶中车辆的规定从未被纳入适用于ICE的武力使用政策中。

不向行驶中车辆开枪的理由

优先保护生命并不排除使用致命武力。有时,这种武力对于保护生命免受严重威胁(例如活跃枪手)是必要的。但它确实排除了在较少危害的策略可以阻止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在这种情况下,致命武力是不必要的——这是法律和伦理中的一个关键考量,可能使武力变得不合理。

这就是警察向行驶中车辆开枪所涉及的担忧。这通常不是必要的,因为警官有一个危害较小的选择来避免行驶中车辆的威胁:避开。

这项指导考虑了嫌疑人和警察双方的安全。显然,警察不开枪会降低对嫌疑人的伤害风险。但由于物理定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也降低了对警官的风险。如果你向一辆冲向你的汽车的司机开枪,这很少能使汽车立即停下,车辆通常会继续沿其路径行驶。

许多警察部门已将这些见解纳入其政策中。最近对美国100个最大城市警察部门政策的分析发现,其中近四分之三的部门都。

政策与保护生命的最佳实践之间的差距

明尼阿波利斯的枪击事件是一个鲜明的提醒,它揭示了法律和政策与保护生命的最佳执法实践之间经常存在的。然而,当采取措施弥合这一差距时,它们可以产生有意义的影响。

一些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涉及相互强化的地方、州和联邦措施。考虑一下“”,它过去允许警察向逃跑的重罪嫌疑人开枪以阻止其逃脱,即使嫌疑人对他人不构成危险。

该规则与优先保护生命的原则相悖,导致一些部门修改了其武力使用政策,一些州也禁止了该规则。1985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对不构成危险的人是。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这种可疑策略导致了警察的。

这段历史表明,法律和政策中明确禁止可疑策略有可能挽救生命,同时也能加强追究警官责任的手段。

,公共政策助理教授兼Rock Ethics Institute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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